各院、部、处、室、所、中心:
为增强我校采购工作的计划性,提高采购效率,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另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文件精神配合做好我校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现就做好2021年学校集中采购计划编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预算达到学校集中采购限额的采购项目,即5万以上的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的采购项目。
二、填报依据
坚持“无预算不采购原则”,申购部门应根据财务处批复的预算分类别进行填报,后期采购项目预算如遇调整可另行报送。
三、填报计划表
坚持“无计划不采购原则”,申购部门应分门别类、分轻重缓急填报《中国政法大学2021年度采购项目实施计划表》(详见附件)。
四、报送时间
申购部门于2021年4月23日(下周五)之前将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的采购项目实施计划表,报送至昌平校区办公楼B419,并将电子版发送至gcxm@cupl.edu.cn。
五、注意事项
申购部门不得将同一品目或者类别的项目拆分为多个采购项目,否则视为规避公开招标或集中采购。
附件:中国政法大学2021年度采购项目实施计划表
招投标及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