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学校招投标及采购管理体制,规范招投标及采购行为,实现管办评分离,促进廉政建设,结合教育部、财政部的系列文件要求和当前工作需要,经2017年11月8日第13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中国政法大学招投标及采购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主管校领导
副组长:招投标及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
成 员:纪委办监察处、审计处、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基建处、后勤保障处等部门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审议招投标及采购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
2.审定并考核学校采购评审专家库成员。
3.审查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
4.审议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事项。
5.审议招标方式转非招标方式变更事项。
6.审议应急采购适用相关事项。
7.调查违规行为,研究供应商质疑事项。
8.其他需要招采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9.审议需要提交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研究的有关招投标及采购工作的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