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量集中采购流程图)
一、适用范围
批量集中采购目录包括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复印机、打印设备和空调机(分体变频壁挂机;分体变频柜机;分体定速壁挂机;分体定速柜机)五类产品。
凡纳入中国政法大学预算管理的资金(除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之外,不论金额大小,不论是项目招标采购还是零散购置),涉及采购批量集中采购目录内的产品,均执行批量采购。
二、计划申报
1、批量集中采购严格执行教育部制定的《批量集中采购配置标准》(附件)
2、各使用单位根据《批量集中采购配置标准》,填报《批量集中采购计划申请表》,具体要求如下:
(1)台式计算机、打印机和便携式计算机的采购计划按月填报,当月填报下月计划,每月5号17:00前务必将《批量集中采购计划申请表》交至物资采购招投标科(电话:58909967)。
(2)复印机和空调机的采购计划按季填报,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填报下一季度计划,每季度最后一个月5号前务必将《批量集中采购计划申请表》交至物资采购招投标科。
3、物资采购招投标科统一将批量集中采购计划上报教育部采购中心。
三、采购流程
批量集中采购流程见上图。
注意事项:批量集中采购周期较长,通常在两个月以上,请各使用单位尽早申报采购计划。寒暑假期间如有采购需求,务必于假期开始前申报。